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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抓紧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

胡锦涛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2000-04-28 来源:光明日报 人民日报记者 张 严 新华社记者 陈 雁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胡锦涛今天在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指出,抓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造就一大批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始终坚持“三个代表”要求的领导人才,是我们党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必然要求;是关系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代代相传、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大计。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抓紧做好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

这次会议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曾庆红主持今天的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的战略部署,统一思想,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工作。

胡锦涛强调,选拔年轻干部要坚持中央确定的目标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务求取得新的突破。为此,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用人观念,拓宽用人渠道,不拘一格选人才。要坚决抛弃妨碍识别、起用优秀年轻干部的各种陈旧落后思想和私心杂念,真正确立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党的干部路线的用人观念,像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那样,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来看待培养选拔接班人问题,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思想境界和宽阔胸襟来对待人事更替,既尊重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又把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特殊规律,及时起用、大胆提拔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

在谈到全面正确地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严格按照标准选拔年轻干部时,胡锦涛说,组织路线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在实际工作中,选用什么样的人和怎样选人用人,对确保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具有关键意义,对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选准、用好了干部,对于凝聚民心、推动工作,具有极大的作用。反之,选错、用错了干部,则会影响团结、影响工作,给党的威信和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党和人民的事业需要用什么人,不能用什么人,中央的要求是很明确的,就是要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人用人。我们所说的德,既包括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上的表现,也包括思想道德品质的状况;我们所说的才,既是指理论素养、科学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也是指胜任岗位职责的领导才能。考察年轻干部的德和才,要看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绩,要重视群众公论,尤其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看能不能经受住重大政治斗争风浪的考验,能不能经受住名、利、权、色的考验,能不能做到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

胡锦涛指出,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方法,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这是改进和加强党在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个重大问题,必须在重要环节上取得突破。一是要进一步扩大民主,充分走群众路线。要采取多种途径,让群众更多地参与荐贤举能。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采取“双推双考”办法的范围,积极推广任前公示制的做法,拓宽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渠道。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要扩大考核面,充实考核内容,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既要注重考核工作实绩,更要注重分析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既要考核干部在本单位工作的表现,又要了解他们在八小时工作以外社会交往等情况。要防止和克服考核失真、失实,认真实施考核使用干部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工作的力度。通过交流,为年轻干部增长阅历,丰富经验,提高素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四是要加大实行干部领导职务能上能下制度的力度,及时果断地调整不称职的领导干部。

胡锦涛强调,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是一项长期任务,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根据这一代年轻干部的特点,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要努力帮助年轻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抗御风险的能力。各级党组织要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切实改进和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在加强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教育管理这三个基本环节上下功夫,推动年轻干部培养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胡锦涛最后强调,各级党委务必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这件大事时刻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尽职尽责,抓出明显成效。要逐级建立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来说,做好工作出成绩和培养干部出人才,这两个方面紧密联系,都是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各级党委要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确保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在干部人选的推荐、考察、提名过程中,都必须充分走群众路线,经过充分酝酿和协商,严禁由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实行一人一票,多数人不同意的不能提拔使用;必须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一旦发现,就要坚决果断地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同志和人事司局长,解放军总政治部、武警总部有关负责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人等共300多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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